住建部要求多渠道加强保障房建设监管
2012-03-28 09:01 作者: 来源:
本报讯
记者谢利报道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下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质量管理工作,全面推进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根据通知要求,各地要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抓紧开展新开工项目的选址立项、规划、土地、施工手续办理等前期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条件,保证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开工项目、基本建成(竣工)项目,由各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建立年度建设计划项目库,并于2012年6月15日前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
对于民众关心的保障房配套设施建设及工程质量问题,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实际,优化2012年建设项目的规划布局,提高规划设计水平。要加大配套基础设施投入,提高投资完成率,尽快形成有效供应;对配套基础设施投入压力大的地区,要在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安排上给予倾斜。根据需要,同步规划建设教育、卫生、文体、物业管理、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和配套商业设施,加快完善公共交通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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