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调整“租房提公积金”政策扩大受益面
2012-03-20 09:40 作者: 来源:
新华网成都3月20日电(记者 陈健)记者20日从成都公积金中心了解到,成都日前对租房提取公积金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取消了原来月租金占缴存基数比重的条件限制,并上调了年度最大提取额。调整后,公积金受益面将进一步扩大。
成都公积金中心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受益面,成都日前对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调整,取消了“月租金超过职工本人和配偶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20%”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
同时,为了加大对租房职工的支持力度,成都还提高了租房提取的额度,将原来“一套住房因房屋租赁行为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最大提取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的规定上调为“每年最大提取金额为1.5万元”。
2010年11月开始,成都针对无自有住房、依靠租房居住的中低收入职工,在政策许可范围内突破创新,推出“租房提公积金”业务,使公积金的保障功能实现了从“购房”到“租房”的全覆盖。
相关阅读:
选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选房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选房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选房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选房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选房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选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选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