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10多户购房者被骗 遭“一房两卖”
2012-03-16 08:39 作者: 来源:
“全款购房入住一年,才发现产权竟是别人。”3月15日上午,家住海南省海口市海甸三东路丽花城小区的张先生向海口晚报反映,他们10多户“业主”被售房方欺骗,遭“一房两卖”。目前,公安工商已介入调查。
反映:全款购房产权证竟是他人
据张先生介绍,2009年9月份,他与海口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鑫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花城小区B栋1305房,交房时汇鑫公司称房产证将等段时间才能办理。于是他就支付了全额购房款,并装修入住。直到2011年12月份,他们与小区邻居闲聊时才发现有业主称房屋遭“一房两卖”。于是他到市住建局查询,惊讶地发现,自己的房产证也在别人名下。
“我是最早发现的,小区还有十多户。”家住该小区的刘老太称,她是2008年4月份购买B栋1410房的,一直没房产证。2010年5月10日,她找到汇鑫公司理论,该公司法人代表张喜茂当场给她写了承诺书保证3个月内办好房产证,可是拖了七八个月仍没有办。她后来打电话对方就不接了,后到市住建局查询发现,她家房屋竟于2009年6月16日就过户到王某名下了。
唐女士说,她听到“一房两卖的”的消息后,赶到丽花城查看自己购买一二层的铺面,却发现有人正在改造楼下三层商铺,还在楼下设了销售中心,经了解才发现她购买的铺面也遭同样情况,汇鑫公司久拖不办的房产证竞在他人名下。
随后,海甸派出所和海甸工商所工作人员赶到现场了解情况。
售方:与产权方签订协议才销售
对此,正在楼下销售铺面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些商铺是他们与汇鑫公司签订合作盘活协议的,以前这个楼盘存在问题商铺一直闲置。合作协议上约定付钱他们付钱由汇鑫公司偿还抵押债务,然后注资改造后进行销售,现经两年改造好了却有人称这房早已卖出。
“在没搞清楚问题之前,我们也觉得自己是受害者。”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与汇鑫公司签订了商铺盘活合作协议的,协议规定他们有权来销售这些商铺的。在其他业主拿着购房合同来理论时,他们也向警方报了案,并且已向海甸派出所交了相关资料。
部门:建议走法律程序维护权益
就此,海甸派出所的何警官表示,只有投诉的业主,现在却无法找到被投诉汇鑫公司的法人代表张喜茂,现场他们只能疏导群众不要有过激行为,这起案件涉嫌合同欺诈,业主可以到市公安局经侦部门报案,进一步深入调查。
海甸工商所的执法人员也表示,这不是一起简单的纠纷案件,涉及合同欺诈金额较大,牵涉十多户业主的利益,建议他们到法院上诉,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邢东伟 实习生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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