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提取公积金可网上办理

2012-03-16 08:29    作者:   来源:  

  南方日报讯 (记者/曲广宁 通讯员 欧东勇)从今天开始,只要是在柜台签订了网上业务办理协议、又满足租房提取条件的职工,就可以足不出户在网上自助操作办理租房提取业务。记者从深圳市公积金中心了解到,经过数个月的准备,深圳网上自助办理租房提取业务今天正式上线。

  在线提取后资金将转至储蓄账户

  经住房公积金中心初步估算,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中,存在租房提取潜在需求的职工超过300万,而从过去几个月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情况来看,租房提取业务量约占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量的70%。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基于当前全市400多万缴存职工的基数规模,推进网上自助办理业务模式,能为广大职工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截至目前,公积金中心已正式推出两种网上自助办理业务,除了今天推出的网上自助办理租房提取业务外,2011年12月还推出了网上自助办理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业务。

  住房公积金中心表示,职工只要在各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签订网上业务办理协议,在满足租房提取条件或者“其他住房消费”提取条件(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满12个月)时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直接在线办理上述业务,无需再预约到银行网点办理。在线办理成功后,所提取金额将转到职工的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上。

  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提醒说,广大职工目前在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提取业务时,不妨同时签订一份网上业务办理协议。签了这份协议,就可以足不出户通过公积金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直接在线办理租房提取和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业务。

  今年将推出更多提取业务网上申报功能

  去年年底按月还贷委托提取业务上线后,受到广大职工欢迎,截至今年3月15日,已有约2.9万名职工签订了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昨日,公积金中心表示,提取业务上线以来,公积金中心已简化了部分业务办理流程、精简申请材料,能不提供材料的就不要求提供材料,同时尽量避免职工重复提供材料。例如职工本人办理不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只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不久的将来,职工办理还贷提取业务时,需要提供的资料(仅限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若在其之前的提取行为中已提供过,则不需再次提供;职工同时办理非按月还贷提取和签订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两项业务的,只需提供一份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等。

  该负责人表示,公积金中心将在2012年陆续推出各种提取业务网上申报功能模块。届时缴存职工在预约时,可通过网上申报模块提前申报相关材料。公积金中心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联网查询、核对材料,这样在现场办理业务环节就能减少大量录入工作,将大大缩短职工办理业务(如还贷提取、购房提取)的时间。

  为提高办理效率,目前公积金中心正在研究提取优化方案,拟在近期进一步优化提取流程、简化申请材料、节省办理时间。

  该负责人表示,公积金提取业务是个刚上线试运行的新业务,由于覆盖面广、情形复杂,望大家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以便公积金提取业务能不断完善,更好地为缴存职工服务。

admin

相关阅读:

选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选房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选房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选房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选房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选房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选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选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