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余名恒盛豪庭二期新房业主集体遭遇缩水“欺

2012-03-16 09:15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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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16日讯 标注使用面积71.32平方米的二室二厅期房,进户时包烧费收据写的却是63.59平方米。市民张先生在恒盛豪庭二期购买的商品房,“缩水”面积达7.73平方米。15日上午,在中央大街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咨询投诉现场,200余名恒盛豪庭二期业主集体向工商部门投诉,反映在购房时遭遇开发商“虚假宣传”、“按套售房”等欺诈行为,并要求讨回上千万元的损失。

  两百新房业主集体遭遇“缩水”

  恒盛豪庭二期12号楼业主张先生告诉记者,他于2010年8月从开发商恒盛阳光滨海(哈尔滨)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盛地产),买下一套宣传单上标注的使用面积为71.32平方米的二室二厅期房。今年1月,在交纳了物业费、包烧费等各项进户费用后,他拿到了新房的钥匙。一进新房,就发现房子明显不够70平方米,再看按使用面积交纳的包烧费收据,发现上面所写面积是63.59平方米。

  据悉,恒盛豪庭二期12号楼共216户业主,集体遭遇使用面积“缩水”。其中,宣传单上使用面积为37.15平米的户型,实际面积为33.19平米;使用面积为72.1平米的户型,实际面积为67.76平米。据估算,业主损失达上千万元。

  业主质疑开发商“明知故犯”

  据业主介绍,入户后他们曾因面积“缩水”问题找到道里区规划局,在该局提供的恒盛豪庭二期12号楼建筑设计图上看到,恒盛地产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已明确规划使用面积远远低于宣传单户型图所标注的使用面积。同时,负责开展恒盛豪庭二期测量工作的黑龙江农垦汇达测绘公司在商品房预售前已进行了初步测量,并将测量结果报给恒盛地产。据此,业主们认为恒盛地产存在虚假宣传、恶意欺诈、签订格式合同规避责任的行为。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将消费者的投诉记录在案,并将于近期展开全面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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