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国家层面保障房立法
2012-03-08 06:59 作者: 来源:
综合新华社北京3月7日电 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7日下午举行记者会。杨超、张泓铭等委员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提出,当前需要做的是通过立法的方式完善保障房顶层设计。目前地方上虽有一些行政规定,但唯有立法才能使保障房建设在阳光下运行。
刘克崮委员提出:“建设我国的住房保障体系一定要把握从体系上进行建设,体系上没有想清楚,点上就不要着力过大。概念也要有所转变,不要说居者有其房,而应该是"住者有其屋""住有所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7日参加全国人大青海代表团审议时说,经住建部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协商,2012年保障房建设补助标准将维持原有水平,但将开始安排相关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投资。
(相关报道刊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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