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收工程保证金为由 房产老板虚构工程诈骗600余

2012-02-29 08:40    作者:   来源:  

  东方网2月29日消息:据《东方早报(博客,微博)》报道,年近六旬的束某虚构手上有个大工程,以收取工程保证金为由,骗取单位和个人共计600多万元。日前,犯罪嫌疑人束某被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经浦东区人民检察院审查,2006年7月,束某以丈夫和儿子的名义在上海郊区某镇成立了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该公司自从成立后,真正老板就是束某。名义上是房产公司,可自从公司成立,束某没有开发经营过一处房产,公司只是她行骗的道具。2010年10月,束某认识了沈某,得知沈某的朋友正在寻找投资项目。随后,束某隔三差五和沈某套近乎,两个月后,聘请沈某担任自己房产公司的总经理。

  在物色总经理的同时,束某正偷偷忙碌着准备诈骗的道具。在福州路的一个小的刻字店,束某花了4000元,让刻字店伪造了康沈公路AC310-AC325地块的房地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看到这些证件,身为公司总经理的沈某信以为真。沈某介绍自己的朋友吴某和束某碰面后,束某以做工程需要交纳工程保证金为由,骗取了吴某336万元。在随后的四个月当中,束某又如法炮制,用这些虚假证件骗取另外两家公司340万元。后因受骗人和单位等不到工程,束某诈骗的阴谋最终东窗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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