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推进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确权登记发证
2012-02-28 07:54 作者: 来源:
广东将确保在2012年底前,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发放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
从2012年10月开始,广东各地申报农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时,要提供土地所在村民小组的土地所有权证书,对不能按要求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任务的市、县(市、区),将停止其农转用、土地征收的审批,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不予立项。
据新华网报道,广东省副省长林木声说,推进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确权登记发证,是做好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促进城乡统筹的迫切需要,更是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的现实要求。各地要注意工作方法,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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