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二手房网签系统月底启用
2012-02-25 11:20 作者: 来源:
合肥市二手房网签细则终于露出真容。记者昨日从合肥市房产局获悉,从2月底开始,该市正式上线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系统。二手房的委托、挂牌和签约,均须在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备案。今后,市民只需轻点鼠标,就可轻松在网上获得真实、可靠的二手房信息。虚假房源、阴阳合同等二手房交易中的弊端将被杜绝。
早在去年上半年,合肥“二手房网签系统”就已研发完毕。2011年9月份,该市正式启动房地产经纪机构网上备案制度,为网签系统启用做准备。昨日,记者获悉,《合肥市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正式发布,找房源不但方便更可以保证真实。 “规定”强调,经纪机构在备案房源前,应核验房屋权属状况。此外,还须如实公布存量房交易经纪合同、房源信息和合同备案信息,其在门店、经纪机构网站和媒体上发布的房源信息要与网上挂牌信息一致,不得发布虚假信息。
“目前,网签系统正在两家房产中介机构进行试点。”昨日,合肥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样,交易过程更加透明化了,阴阳合同将被杜绝。
二手房交易时,经纪机构和买卖双方究竟该如何操作?据了解,二手房买卖分为通过经纪机构交易和买卖双方自行交易。经纪机构上传后的房屋挂牌信息,经登记机构审核后,在指定网站发布,同一房源在同一时间只能由一家经纪机构挂牌。当事人自行出售、出租存量房,需发布房源信息的,可持相关材料向登记机构申请,通过存量房网上备案系统发布房源信息。
通过中介达成交易的,经纪机构从网上打印经纪合同和存量房买卖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经交易双方和经纪机构签字确认后提交备案,并及时到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同时,网站发布的房源信息在备案后自动取消。交易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交易即“手拉手”签约的,可持相关材料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存量房交易合同签订和备案手续。
此外,“规定”也对合同解除作出说明,经纪合同网上备案后,委托人与经纪机构协商一致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可通过备案系统申请更新或撤销。
对于网签系统的上线,合肥某中介机构门店经理倪先生表示不担心,“我们的品牌知名度较大,机构各项制度也比较健全,估计不会带来较大影响。不过,一些太小的中介机构将面临淘汰。”“规定”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在从事存量房经纪合同和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前,应当到管理部门办理网上用户认证手续,取得网上操作资格。业内人士预计,资格认证门槛将挡住一批小中介。
对于具有操作资格的经纪机构和经纪人,也须遵守“规定”确定的存量房网上备案系统的各项操作规程。否则,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暂停其网上操作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市场星报-闻办 记者 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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