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黑龙江省将继续贯彻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
2012-02-25 06:23 作者: 来源:
东北网2月24日讯(记者 孙晓锐)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黑龙江省将继续贯彻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保持房地产市场相对稳定。
据悉,为使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有关部门将适时监测全省房地产市场,合理引导消费预期,严格控制投机性市场需求,保持适当的市场规模和适度的增长速度,防止房价过快上涨、大起大落。要合理确定土地价格,推动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建设,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结构。适当放宽商品房预售条件,适度把握预售资金监管政策,支持企业以合法的方式开展多种促销活动,保持房地产市场相对稳定。
今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新开工52万套,投资600亿元;结转续建46万套,投资200亿元;竣工42万套(含结转),全省保障房建设将在10月底前实现开工和竣工目标。相关部门将继续落实好信息公开制度,将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项目开竣工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按照省政府提出的财政超收部分的2/3和国家代地方发行债券的2/3用于保障房建设的要求,会同财政部门进一步研究落实今年配套资金。各市县要做好配套资金安排,继续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土地出让金净收益10%以上、住房公积金增值扣除相关费用后净收益全部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同时要加大市场化筹融资力度,以土地经营收益反哺保障房建设。抢抓国家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实行金融支持政策的有利机遇,积极主动与各金融机构对接,通过贷款、发行企业债券等多种金融产品筹集建设资金。积极运用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企业参与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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