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廉租房保障覆盖范围扩大
2012-02-14 08:59 作者: 来源:
收入标准由去年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992提高至6144元,申请受理工作时间为2月20日至4月20日
“今年春节我们一家三口就是在新房子里过的,从年初一到年初三,还邀请了许多亲朋好友到家里做客,这在过去想都不敢想。”家住兰亭小区的王文珍高兴地告诉记者。
据王文珍介绍,她和丈夫都是下岗职工,自从2011年搬进了廉租房,王文珍觉得生活有盼头了,自己也找了份工作补贴家用。她说,新房厨卫分离,每月按平方米计算一共只需缴纳50元租金。自此孩子也有了一个独立的空间,学习成绩一路飙升。“现在和过去相比简直就是一个天一个地,感谢党和政府给我们这些下岗职工带来这么好的实惠。”
王文珍口中的实惠,就是淮南市从2006年开始施行的廉租住房政策。2012年的廉租住房申请受理工作将在2月20日至4月20日期间开展。此次申请的对象包括新申请户和年度复审申请户。申请条件为:家庭成员均具有淮南市城镇非农业户口,其中至少有一人实际居住五年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6144元(含6144元);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含承租公房及自有私房)低于13平方米(不含13平方米);家庭人数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家庭成员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的关系(家庭人口为一人的不需要审查此项条件)。
申请人或复审人需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或者不设社区的乡、镇人民政府领取申请表,填写完成后携带家庭所有成员的户口本、身份证、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登记。经过社区,街道、乡镇,区住房保障部门三级审核两榜公示,将为审核通过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或安排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2011年度,全市共发放租赁住房补贴3227.72万元,已有1200余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入住了廉租住房。为使淮南市更多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能够通过廉租住房政策改善住房条件,2012年,淮南市市辖区进一步扩大了廉租住房保障的覆盖范围,收入标准由2011年的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992元(含4992元)提高至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6144元(含6144元),让更多像王文珍这样的低收入家庭,圆上住房梦。(淮南报业新闻网—记者 李舒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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