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住房公积金正式用于公租房建设
2012-01-11 08:50 作者: 来源:
东北网1月11日讯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了解到,目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市城投公司签订公租房收购合同,标志着住房公积金正式用于公租房建设。未来四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依照此种模式,在东西城各建设一个公租房小区,基本满足收入预期较好却暂无条件购房的“夹心层”缴存职工居住需求。
“住房公积金介入公租房建设领域,基于国家政策法规的宏观保障,基于公积金归集额大幅增长的物质基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
根据国家规定,部分有能力城市可以尝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建设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近年来,大庆不断强化归集执法和依法催缴力度,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进入快车道,截至目前,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突破300亿大关,归集余额达到176余亿元。住房公积金“大池”中的水越蓄越多,整体“盈余”也节节攀升,近三年来,年增值收益都保持在1.5亿元以上,全市累计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0.23亿元。换句话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仅拿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就可满足大庆公租房建设。
事实上,大庆的住房公积金早已不仅是贷款购房职工的福利,它已经成为拉动城市经济发展的巨大动力。近四年,大庆公积金直接投入住房市场建设资金近300亿元,共有近15万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改善了住房条件,住房公积金支持房地产建设的资金可直接拉动全市内需消费370余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尝试开通非公经济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目前《大庆市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已经在市政府八届四十一次会议上研究通过,数十万人将因此受益。
截至2011年末,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达到42.4万人,覆盖率达到80%;缴存单位达到1799家,其中非公有制经济单位369家,占缴存总数的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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