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举报开发商手续不全竟公开售房 河南省省长
2012-01-05 08:14 作者: 来源:
尊敬的郭庚茂省长:
我是一名来自河南新蔡的农民,在新蔡县祥泰南海花园买了一套住房,于2011年8月28日交了定金,11月10日交了首付款,但开发商祥泰房地产开发公司至今都不与我们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也不向我们出示任何证件(五证至今都没有办齐,居然敢公开对外出售),严重违反商品预售的相关规定,请省领导百忙之中能够过问此事。为谢!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您于11月24日给省长的留言收悉,新蔡县委高度重视,主动认领查处。现将具体情况反馈给您:
经查:新蔡县祥泰南海花园(小南海商住楼),位于该县南城河路北侧。该项目由新蔡县祥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一期项目于2009年6月26日办理预售许可证,项目占地面积:5664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0100平方米,商品房100套。您所反映2011年8月购买的商品房应属小南海商住楼二期工程,二期工程项目至今未到县住建部门完善预售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目前,该县住建局已致函县城管执法局要求依法查处,县城管执法局调查取证后将及时处理。
如果您在以后的生产生活中有什么困难和问题,请附详细真实的情况材料,通过新蔡县委民意快线、驻马店市委民意快线、驻马店市长热线或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以便给您提供快捷有效的帮助!
欢迎您对家乡十二五建设和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人民网逐步发挥广大干部群众“网络问政”的积极性和作用!
尊敬的郭庚茂省长:
我是一名来自河南省新蔡县涧头乡曹庄村委的一名村民,想向您反映的情况是,曹庄村委东侧通桂庄村委的路,连着四个村庄,至今还是泥巴路,村村能工程实施好几年的时间了,为什么这条连着村委的路到现在还没修通呢,附近村庄的小孩子上学,要走上近3里的土路,要是遇上下雨、下雪天,5、6岁的小孩子趟泥巴也要得去上学,道路泥泞不堪,村村通工程的钱也许几年前就已经到位了,但我们修的路呢,在我们这边,哪个村委要是在县里有人了,那么通向那的路绝对得修,没人的只能靠后或者是不修。希望领导百忙之中能够过问此事,为民办事,再小的事也是个事。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您于11月24日给省长的留言收悉,新蔡县委高度重视,主动认领查处。现将具体情况反馈给您:
经查:涧头乡曹庄村委至桂庄村委修建道路属村道建设,根据2010年10月1日实施的《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第四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第三十条规定:“村民委员会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筹集用于村道建设、养护的资金”。 因此,要解决曹庄村委至桂庄村委道路通行的问题,需要乡政府和村委会自筹资金或争取上级资金来进行修建,县交通运输部门将全力提供技术支持。
如果您在以后的生产生活中有什么困难和问题,请附详细真实的情况材料,通过新蔡县委民意快线、驻马店市委民意快线、驻马店市长热线或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以便给您提供快捷有效的帮助!
欢迎您对家乡十二五建设和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人民网逐步发挥广大干部群众“网络问政”的积极性和作用!
尊敬的郭省长:
请关注一下虞城县虞城县站集乡蔺庙村一钢厂污染环境的事情。该钢厂紧邻虞城至亳州公路,每次路过都能看到排出的黑烟,厂里炉火通红,生产红火。关于该钢厂的情况,大河论坛有帖子《http://bbs.dahe.cn/read-htm-tid-6666164.html》,跟帖中发现自07年开始就有人举报这个问题了。因为回老家要路过,觉得这个钢厂的存在绝不是简单的事情,因为紧邻公路,给虞城县的形象也有一定影响,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无人过问。请领导关注。如果该钢厂确实证件齐全,给大家一个说法,免得大家对政府公信力产生怀疑,如果确实入帖子说的那样违规甚至违法生产,就坚决取缔,还百姓青天绿水。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省环保事业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对您反映的问题,省环境保护厅高度重视,已责成商丘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商丘市环境保护局办理的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经虞城县环保局调查,该厂为虞城县恒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有4台中频炼铁炉,利用废旧钢铁生产钢坯,无环评审批手续,依据国家经贸委《关于清理整顿小钢铁厂的意见》(2000年1月14日),属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
虞城县环保局已报请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该厂依法取缔,并致函县供电公司对该厂断电。
欢迎您继续关注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尊敬的杨书记你好;
我们是灵宝市三仙鹤商业区东北角的商户,在这里大多经营五金,电料,管材,洁具,饭店,防水材料,油漆,广告,门业,蔬菜行等。由于房屋没有后窗,室里空气不流通。产生的化学气体和毒害气体无法排向空中,多数没有安装排风设施,即使安装也有不合理的,使其所产生的化学气体和毒害物无组织排放污染他人,致使多数人出现咽喉疼痛,鼻炎,胸闷,咽炎等症状。9月22日10月30日11月2日12月2日网上举报。电话举报我们的工作人员早上来看看走了,没有结果,请书记在繁忙的工作时间关心一下空气好吗?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省环保事业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对您反映的问题,省环境保护厅高度重视,已责成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办理的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2011年12月20日,环境监察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查三仙鹤东北角商业区是长安路南强人公司开发的商业区,强人公司属下物业公司负责对市场的管理。因该案件所反映的问题为商户房屋规划设计问题,不属环境违法生产行为,因此,应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处理。灵宝市城市管理部门对商户反映的问题已着手调查处理。
灵宝市城市管理部门和市场管理中心正与各商户协商解决此事,物业公司组织好资金,在城市管理部门的指导下,集中安装排风设施,改善商户生活环境。
欢迎您继续关注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省领导:
您好!
我是河南省濮阳市范县城关镇西张青营村人,我村有一个小造纸厂,没有任何手续,污水乱排放,严重污染环境,厂长还是我们村的支书,生产有好几年了,也没有人来管,请您们来查查,还我们一个干净的大地和蓝天。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省环保事业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对您反映的问题,省环境保护厅高度重视,已责成濮阳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濮阳市环境保护局办理的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经查,该厂位于紧邻范县城关镇张青营村的山东省莘县樱桃园镇张青营村内,为山东省莘县张青营村村民刘生海所有,但该厂用电为范县提供。范县环保局已与电业部门结合,停止对该厂供电。
欢迎您继续关注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相关阅读:
选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选房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选房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选房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选房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选房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选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选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