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沙岛住宅基准地价每方近万

2012-01-01 02:20    作者:   来源:  

  广州这个新标准将于2月1日起执行

  新快报讯

  记者 谢蔓 报道 从今年2月1日起,广州将实施基准日为2010年7月1日的新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调整后,2010年广州中心城区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平均价格水平达到3364元/平方米,与2009年发布的基准地价相比翻了一倍,商业用地的基准地价更是突破万元大关。

  商业用地最贵11万元/平方米

  新快报记者从昨日公布的广州市最新基准地价发现,住宅中二沙岛和沙面同属于最贵的一级地段,基准地价高达9181元/平方米。而商业用地中属于一级类别的“解放北路—府前路—越华路—仓边路—大塘街—文明路—大南路—起义路—惠福东路—解放中路”更是高达29991元/平方米。其中最贵的“北京路2”地段每平方米还要加上84997元/平方米的路线价加价,则该路段首层商铺(标准进深15米以内)的基准地价为天价的114988元/平方米。

  基准地价是指一定时期,在正常市场条件、区域平均土地开发程度和合理容积率下按商业、办公、住宅、工业不同用途的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市场价格。基准地价是政府宏观调控土地市尝制定各种土地管理政策的重要依据,也是政府计收土地出让金的依据。

  出让金计收依据就是基准地价

  基准地价上涨是否会导致房价的上涨?是市民最关心的问题。对此,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基准地价上调是为了真实反映土地市场,不会刺激房价上涨。具有平均价格特征的基准地价不应等同于具体土地市场成交价格,与成交价格存在一定差距也是合理的。

  不过同时,可以说,基准地价与市民关系也是十分密切。一方面,市民可以通过查询基准地价,了解某区域的地价水平,为其投资购房提供参考;另一方面,市民在房地产交易或赠与时,往往需要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通俗说法为“地价”),而出让金计收的依据就是基准地价。

admin

相关阅读:

选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选房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选房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选房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选房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选房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选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选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