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建设条例》将实施住宅设计图应无偿给村
2011-12-28 10:52 作者: 来源:
昨天,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从明年2月1日起,《西安市村镇建设条例》将实施。条例规定,禁止在批准的宅基地面积内擅自加宽加高建设村民住宅。
在村民住宅建设方面,《条例》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无偿向村民推荐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的住宅设计图,同时定期对村镇建筑队伍和个体工匠进行技术培训,并向村民普及住宅建设技术与质量安全知识。
市建委副主任高省安说,村民宅基地审批是一个难点,一些区县审批程序不严,村民在承包地上盖住宅现象严重,《条例》对此明令禁止,建设主管部门在查处时要将此问题通报国土部门查处。村民建房一般没有设计,对施工企业或工匠资质没有要求。因此贯彻《条例》与村民建房习惯的冲突是一个执法难点,村民建房的质量、安全管理也是一个难点,要进一步研究对策。(记者 赵辉)
作者:赵辉
(来源: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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