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安置房差价款即将实行专账核算

2011-12-28 13:16    作者:   来源:  

  本报讯 记者 刘昕璐

  记者从“中国上海”门户网站获悉,针对部分保障性住房资金及房源管理尚不规范的问题,本市出台了《上海市大型居住社区动迁安置房差价管理细则》,进一步明确差价款由市住房保障建设管理机构收取后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且使用方案须经市政府批准,市本级对动迁安置房源差价款实行专账核算。《市审计局关于201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披露,针对部分保障性住房资金及房源管理尚不规范的问题,本市出台了《上海市大型居住社区动迁安置房差价管理细则》。

  据了解,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收储的动迁安置房销售形成的差价款用途,浦东新区已明确动迁户支付超核定标准动迁安置房款等原因形成的差价款用于弥补动迁安置房基地土地费用、市政公建配套等,闸北区正在积极研究差价款资金管理办法。市财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近期出台的中央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本市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计提的政策执行口径,确保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足额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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