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明起可按月委托提取
2011-12-27 08:15 作者: 来源:
南方日报讯 (记者/曲广宁)昨日,记者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备受市民关注的按月还贷委托提取业务将于明日上线,此后职工在签约委托后每月的公积金可提取额可自动转账到该职工的公积金储蓄账户上。
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按月还贷委托提取业务上线后,职工只需预约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签订委托协议,之后每个月的月可提取额将自动转账到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由于还贷提取最多可以一次提取申请前24个月的月可提取额,加上春节前面临一波提取的高峰,所以恳请有还贷提取需求的职工是不是可以考虑到春节后再申请还贷提取。”该负责人称。
经初步估算,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中,存在租房提取潜在需求的职工超过300万,而从近一周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情况来看,租房提取业务量约占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量83%。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基于当前全市近400万缴存职工的基数规模,我们认为,无论是延长时间和新设柜台,还是增加网点或开展上门服务,均难以完全有效的满足职工提取需求,只有通过推进网上自助办理业务模式,方能较为根本性解决这一供给矛盾。”
目前,公积金中心正在积极推进对网上直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进行测试和部署,计划2012年上半年启动网上自助办理租房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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