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不到一月丢电表水管冻暖气漏 租房者和出租
2011-12-23 10:58 作者: 来源:
本报讯 从外地到大连工作不久的王先生,租房不到一个月,先后经历了丢电表、自来水管被冻、暖气漏水,而房东却将所有责任都推给王先生,这让他苦不堪言。
一天,王先生通过街头广告得知,在甘井子区椒中街有一套房子价位比较适中。于是,王先生租住了该房屋,当时和房主刘女士也没签订正式合同,只是用一张白纸写上租金、押金、租期等事宜。谁知刚入住一星期,在走廊里的电表就丢了,房主却把责任推给王先生。王先生通过多方联系,才把电表安上。
几天后,王先生发现阳台上的自来水管被冻住了。祸不单行。当晚后半夜,楼下邻居“咣咣”砸门,原来是暖气漏水渗到了楼下。次日,王先生联系房主,房主却说,这种情况年年都有,都是房客自己拿钱维修的。
王先生只好自己联系了自来水公司。客服人员的答复是,当初自来水管设计时没设在阳台,如果是房主私自改动的,还得找房主解决。王先生又联系上供暖公司,对方表示,可以上门看看。
次日一早,供暖公司上门将暖气修好了。而自来水管因为是房主私自改动的,则无法解决。现在,王先生还陷在苦恼之中。
就此,王先生咨询了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闫建业。闫律师表示,在租赁合同未对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做出约定时,出租人负有维修义务。因此,本案中房主应当承担维修义务。如果房主不履行维修义务,王先生可以自行维修,但费用由房主承担。乔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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