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引导民间合作建房
2011-12-21 15:19 作者: 来源:
■ 孙瑞灼
成功运作温州合作建房项目的赵智强,联手北京律师成立团队,准备将“温州模式”复制进京。
近年来,社会各界关于开放民间集资建房的呼声颇高。在2008年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杨伟程曾提交一份议案,建议允许公民通过自助或互助建房解决住宅问题。然而,由于法律未对民间合作建房行为进行定性,对集资建房行为是否合法人们心存疑虑,更担心民间建房涉嫌非法集资,社会上一些民间合作建房行为多数半途夭折。
民间合作建房在我国还属于新生事物。民间合作建房以其低价,对群众有着巨大的吸引力。以温州“合作建房”项目为例,其房价仅是同等路段房价的五分之一。但由于其民间性质,同时也存在着管理规范和风险控制问题。对这一新生事物该如何取舍,考验决策者的能力和水平。
在现有的政策背景下,不妨给民间合作建房一个政策出路,赋予民间合作建房一个合法身份,这将对我国房地产建设格局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首先,当前政府只向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土地,城市居民只能到房地产开发商那里去购买房子,于是整个房地产行业成为一个高度垄断的行业。允许民众集资建房,可以使整个社会的房源大大增加。
其次,允许民众集资建房,让民间资本通过合法通道进入房地产市场,将从另一个渠道和途径启动房地产市场的投资和消费,带动房地产相关产业的消费。
最后,允许民众集资建房,是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要途径,必然能减轻政府提供保障性住房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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