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位转租为售”续 开发商:卓悦居车位销售
2011-12-03 08:12 作者: 来源:
东方网12月3日消息:据《东方早报(博客,微博)》报道,11月22日中午,不夜城板块的卓悦居(东区)近20名业主,突然将私家车堵到了小区门口。事情源于开发商计划把地下车位“转租为售”,但业主们认为,小区停车位配比严重不足,开发商在此情况下销售车位是对业主权益的侵害。
开发商上海港沪房地产有限公司近日回应,小区项目完全符合政府有关规定,公司已取得地库车位的产权证和销售地库车位的备案证明。针对业主提出的“停车位不达标”,开发商认为,该小区地下车库配比在已获得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和验收的前提下,符合审批当时相关规划要求。
不夜城板块属特定区域
据上海港沪房地产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小区项目从设计建造到竣工验收均符合政府有关规定,且公司已申领了“上海市房地产权证”,作为小区车位的权利人,有分配和处置权。同时,公司已取得闸北区房管局颁发的“上海市商品房销售方案备案证明”。
记者在该备案证明复印件中看到,坐落于华康路69弄1-3号的卓悦居(东区)的“备案建筑面积”和“用于销售面积”相同,其中3号(代表地下车库门牌)所对应的车位从地下1层车位1至181,备案类型为“用于销售”。
针对业主们提出的“新建小区地下车位配比需达到1比0.6,但目前小区地下车位数量远没有达标”的情况,开发商认为,虽然业主们提出的2003年12月1日施行的《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规定:新建居住建筑基地位于中心城地区的,汽车停车率应不小于0.6辆/户,但该条例还规定,人民广场、上海站“不夜城”等市级中心属于“特定区域”,对于特定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应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本规定施行前已经核定规划设计要求的建设工程,仍按原规定执行。因此,该小区地下车库之配比在已获得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和验收的前提下,符合审批当时相关规划要求。
可申请相邻楼宇停车位
此外,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已经有小区的多名业主和公司签订了车位的出售合同,“已经售出的车位属于业主私人财产,所以我们在他们的车位上竖起了地锁防止被公用。”
“由于车位数量确实有限,对于无法申请到停车位的业主,我们推出了后续替代办法,即根据销售和车位实际月租情况,对于未购买或未承租卓悦居(东区)地下车库车位的业主,可申请暂时停放在同属一个开发商的相邻商务楼宇的地下车库部分剩余车位。希望业主能够理性对待此事。”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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