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建设考验政绩观

2011-11-21 08:38    作者:   来源:  

  资金不足是我国地方政府实施保障房建设的一大难题。江西宜春市引入市场机制、社会资本,通过拍卖土地时“限地价,竞配建保障房面积”的方式,达到了政府“不花钱”就能超额完成当年公租房建设任务的目标,解决了以往完全由政府直接投资实施保障房建设存在的筹资和管理等难题。(11月11日经济参考报)

  公租房是政府投入资金建设的民心工程,也是一项真正能起到降房价、稳民心、解决“夹心层”住房难题的有力举措,要把中央这一惠民政策执行好,不光考验着地方政府的执行力,还考验着执政智慧,如何按期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是一大考验。

  首先考验政府的政绩观。众所周知,公租房建设是要政府投入资金,与官员在位期间GDP增长关系密切,在这方面投入多了,那么GDP增长的数字自然就少了。所以,如果执政官员眼睛总是看着上面的位子,上级领导的脸色,DGP上升的数字,那么,就会在公租房建设上少投入,或者搞假投入。只有心怀天下,挂念苍生,才会把公租房建设作为真正的政绩来追求。

  其次考验政府的执政能力。保障房建设任务重,资金缺口大,如何在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的前提下实现地方经济快速发展,这就是对政府执政水平的考验。宜春市在资金缺口大的情况下,拿出好地段通过“限地价,竞配建保障房面积”的方式,达到了政府“不花钱”就能超额完成当年公租房建设任务的目标。这是对保障房建设的创新,也是解决保障房建设资金难题的有效途径。让利于民是关键,在这样的背景下,各种好办法才会叠出。

  再次,考验政府的责任心。公租房建设质量差,功能次,近年来广受舆论和公众诟病。这次宜春在公租房建设中,不是一“拍”了之,而是全程负责。通过土地拍卖前“四定一限” 的措施,确保公租房建设按质保量。一是定规划条件。二是定交房标准。三是定工程质量。四是定建设时限。五是限土地价格。

  公租房是“良心房”,但仅靠开发商的良心是不够的,还要靠政府强有力的监督。靠诸如“四定一限” 的制度设计才能保障公租房廉价不“廉”质,也才能让承租者租的开心、住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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