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奖励开发商两亿卖地款 云南曲靖回应质疑

2011-11-18 03:47    作者:   来源:  

  本报昆明11月17日电(记者胡洪江)17日,针对媒体质疑的“两亿元卖地款奖励开发商”和“5000万元不知去向”等问题,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回应称,2009年12月17日出让给深圳市东方置地实业有限公司的QJC2009—24地块,出让金为68300万元,已全额缴入地方财政国库。曲靖市人民政府根据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需要,通过财政基金预算支出列支2亿元,符合政策规定。

  根据《曲靖中心城区东方置地广场商务区开发项目投资协议书》,市财政将2亿元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拨付城建部门,由城建部门按工作进度拨付给项目配套基础设施承担方,符合资金管理规定。到目前为止,已拨付了5678万元资金到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的东方置地实业有限公司,但该公司内部管理不善,将专项资金挪为他用,曲靖市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针对东方置地实业有限公司向部分群众收取预约登记费的问题,回应称,曲靖市房管部门及时到现场制止,并下发了书面通知。10月18日下午,该公司停止了登记并开始返还已收取的预约登记费。目前尚有3户11万元因本人不愿意等原因还未返款。

  2010年,东方置地实业有限公司参加了曲靖房交会,但没有销售活动。2011年的曲靖房交会,则没有参加。媒体报道“东方置地公司参加昆明房交会”的情况,属该公司在其他区域的自主活动行为。曲靖政府相关部门没有组织推荐过该公司参加其他地方的房交会。

admin

相关阅读:

选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选房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选房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选房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选房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选房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选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选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