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政府召开农村牧区住房普查培训视频会议

2011-11-10 09:24    作者:   来源:  

  11月9日,青海省政府召开全省农村牧区住房普查培训视频会议,省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参加主会场会议,各州(地、市)、县政府分管负责人、相关部分负责人以及乡村两级普查员参加了分会场会议。

  为全面掌握青海现有农村牧区房屋的总量、分布、结构、权属及使用情况,了解农牧民的实际住房状况和住房建设需求量,建立农牧户住房信息档案管理系统,积极探索农村牧区居住房屋产权处置机制,同时为今后农村牧区住房建设任务下达、科学制定农村牧区住房发展规划、完善建设管理制度提供依据,青海制定实施《青海省农村牧区住房普查工作方案》,决定对2011年9月30日前、户籍关系为农村或牧区的独立农牧户进行住房普查。

  据了解,此次普查范围为全省农村牧区已建成使用的各类结构住房和2011年12月31日前主体竣工的房屋(不包括独立的柴草房、辅房、厨房、牲畜棚圈等非居住使用的生产设施用房);正在实施拆迁的房屋不列入此次普查范围。普查内容包括家庭基本情况、住房基本情况、住房使用情况、安全判定情况。

  会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单位的专家讲解了普查方法。据介绍,全省农村牧区住房普查以村为基层单位,按户进行,采取自下而上、全面入户、抽样复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行政村普查上报、乡(镇)逐一核实、县(市)组织复核、州(地、市)组织检查复核并汇总上报、省级部门抽查复核”的方法进行。普查自2011年11月1日开始,2011年12月20日结束。

  培训视频会议明确,普查中要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房,保证信息全面、数据真实、普查准确。省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跟踪检查和抽查,对未按期完成普查任务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追究责任。(记者/利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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