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首例“限房价竞地价”地块出让 两宗地卖

2011-11-10 08:54    作者:   来源:  

  今年3月,位于太原市并州南路原山西电机制造有限公司的两宗土地,在挂牌期限届满后并未继续出让,而是被中止竞拍。时隔8个月之久,这两块地再次竞价,最终以12.04亿元成交。

  太原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竞拍的两宗土地是比较"特殊"的。为什么土地出让会被突然中止呢?它的特殊之处何在呢?在11月9日太原市国土局举办的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场竞价会上,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土地出让中止

  今年1月31日,太原市国土局发布了挂牌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原属山西电机制造有限公司,位于并州南路132号)的信息。按照公告规定,该出让挂牌于3月2日截止。而截止时,这两宗土地(CG-1107、CG-1108)的最高报价分别为54527万元(约560.8万元/亩)和15309万元(约482.9万元/亩)。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挂牌期届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当时,这两宗地块都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但是现场竞价并没有继续进行。随后,太原市国土局公告,该出让活动中止。这是何原因呢?

  太原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解释道,"当时,两宗地挂牌期届满最高报价已超出周边地价,并接近太原历史最高价,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价监管、确保不出现住房高价地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为防止出现高地价,避免恶性竞争,助推房价升高,对可能在公开出让中成交总价或单价创历史新高、成交楼面地价超过周边地价的,一律暂停出让,已公告的要立即撤销公告,重新调整出让方案。因此,在3月4日,经太原市人民政府批准,太原市国土局发布了出让活动中止公告。"

  拍卖师认为是理性竞拍

  按照规定,在出让活动中止后,政府应当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确定合理竞地价上限,采用竞争达到合理地价上限后改竞配建公共租赁房面积或"限房价、限套型,竞地价、竞配建"等方式确定受让人。当时,太原市国土局提出了"限房价、竞地价"和"限地价、竞房价"两种措施意见。

  2011年10月28日,太原市政府批转了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山西电机厂国有土地挂牌情况的批示》,同意以"限房价、竞地价"的方式进行现场竞价,完善出让活动。即: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不得高于销售时同地段、同质、同类商品房的均价。

  11月9日,经过激烈竞价,两宗地分别被山西鑫盛联房地产有限公司以8.74亿元,太原锦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3.3亿元的价格竞得,总成交额为12.04亿元。

  经过粗略计算,两宗地楼面地价分别达到3100元/平方米和3300元/平方米左右,已经高出该地块周边的楼面地价。拍卖师陈少湘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房价会在楼面地价的基础上翻一番,三年后太原市房价可能会微涨,因为开发商在竞拍时是理性的,这两宗地竞拍成交价格是合理的。

  本报记者 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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