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廉租房“混居”还是“独居”引发社会争议
2011-11-09 10:20 作者: 来源:
齐鲁网11月9日讯:除了配套设施需要完善,廉租房还有一个问题一直引发社会争议,那就是“混居”还是“独居”?也就是说,廉租房是应该单独划分小区,还是和普通商品房混在一起?
按照济南市的相关规定,申请廉租房的家庭,其成员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要低于16642元,家庭夫妻双方年龄合并计算应满75周岁,此外,由于廉租房分配初期,房源比较紧张,采取了优先照顾低保户和残疾人员的做法,因此除了全是低收入人群外,年龄结构偏大、残疾人较多也成了小区的特点。对于这样集中居住所带来的“困难区”问题,一些专家提出,应该分散“混居”。山东省今年上半年已出台政策提出,在新建商品住宅项目中按原则上不低于10%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对这种“插花”式混居方式,也有专家持不同意见,认为保障房的受众和普通商品房业主条件不同,需求不同,甚至生活习惯、行为模式都不同,会带来很多冲突和摩擦。而目前“混合居住”在国内并没有成功经验可供借鉴,一个“混居式”小区应按照什么比例?如何平衡收入不同群体在小区的合法权益,还需花很长的时间进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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