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奢望取消房市限购

2011-11-08 08:20    作者:   来源:  

  一部分市场观察员和研究者曾经对取消“限购”抱有幻想。但是,10月27日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的表态将这一幻想扑灭。

  姜伟新说:限购政策是个行政办法,是我们不得已而采取的办法。“我们正在努力建设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这个信息系统的建设老实说很艰难,我们准备先在40个城市进行试点,试点的进程是先把40个城市自身个人的住房信息收集起来,然后尽快实行全国的联网。这两个步骤进展得都不是很顺利。”

  他预计,“如果这个信息系统将来建立起来了, 再加上银行系统、财政系统、税务系统的一些信息,再加上公安的一些信息系统,如果能统一起来,到一个平台上,就不必再采取限购这种行政色彩浓厚的办法。”

  但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将何时建成,姜伟新并未给出时间表,他说:“现在主要是基础的工作还不够,住房信息系统工作已经做了两年多了,正在艰难地进行着,我们努力把它做好。”

  众所周知,统一整合任何全国性信息都是十分困难的。而建立全国性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必须将金融信息系统、税务信息系统、房管局信息系统、财政信息系统甚至一些企业的信息系统加以整合。在这个整合过程中,除却技术问题外,最大的阻碍是一些利益既得者担心利益被分解而躲避整合。要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必须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

  就“限购”而言,效果显而易见。10月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表明,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一线城市房价环比再次全面持平停涨,这已经是四大一线城市连续第三个月处于环比停涨的状态。与此同时,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同比涨幅回落的城市高达59个,比8月份增加了19个。9月份,同比涨幅超过5.0%的城市已经从今年3月份的42个,减少为20个。

  此外,有市场机构的数据显示,北上广深的房价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跌。而成交量更是连创新低,去库存化周期不断增加。

  这些效果并不能让决策层满意。10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今后几个月要坚定不移地搞好房地产调控。各地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继续严格执行政策,进一步巩固调控成果。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促进房价合理调整。因此限购政策必将长时间存在于已执行的城市中。

  而那些未执行的城市也或将有选择性地制定限购政策。比如在10月最后一天制定和实施限购政策的珠海,要求自2011年11月1日起,对香洲主城区实施限购。

  尽管不同城市制定的限购政策松紧不一,但参与限购的城市数量却在不断增加。这体现出限购政策的连贯性和延伸性。

  按照姜部长的说法,应该是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后限购政策才会解除。但是这个信息系统的建设完成却“遥遥无期”。这也将意味着限购政策的解除“遥遥无期”。

  之所以说解除限购政策遥遥无期,是因为决策层明白,一旦现在放开限购,必然招致全国楼市价格的报复性反弹。因此解除限购政策就必须用另一种有效的方法来替代。

  这时便有所谓的专业人士跳出来说,用房地产税来替代限购政策。但是根据目前中国国情来看,房地产税或许并不能完全替代限购的作用。因为这些税负基本都被转嫁到了二手房的卖主身上。这不但没有抑制投机行为,反而更伤害了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

  在如今这个不得不限购的时期,除了要加快完成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外,必须做到“争分夺秒”的首要工作就是加快建设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体系的完善,可以从根本上解决住房供需矛盾。

  无论是听说涨价后打砸售楼处的新业主,还是听说降价后打砸售楼处的老业主,他们的行为都是供求双方之间成交价格的矛盾。因此加速完善保障性住房体系,能早日分流一部分刚性需求,能让供需双方得到一定的平衡。

  同时,不断推出的保障房也能让一部分受限购政策影响的刚性需求优先得以释放。这亦能体现出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应有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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