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辞世护工要房产续:护工承认证人签名系后来
2011-11-06 06:11 作者: 来源:
成都商报讯(记者 程启凌)昨晚,肖久华再次前往郫县与何正川协商房产一事,再次不欢而散。双方均态度坚决地表示,愿意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
肖久华称,在老人生病期间,何正川等人没有来医院照顾过老人,现在老人过世了,他们就把房屋钥匙拿走了。何正川昨日则称,肖久华所持协议“绝对是伪造的”,他找到了雷大爷生前的签名。“一对比,完全是两回事,她的那个签名百分之百是假的。”同时,他否认了他及其亲属想要房产的说法。
对于何正川提出的两份协议签名不一致的质疑,肖久华也作出了解释。她承认当时原始协议上确实没有雷大爷养子雷光及后来几个人的签名,都是后来加上去的。自己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何正川说她的协议是假的。为了证明协议的真实性,她才找了这些人在协议上签名,证明的确是她在护理雷大爷,她是履行了协议书上所规定的义务的。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程敏律师表示就这份协议是否具备合法性,主要是要看协议是否有遗赠人本人的签字和手印、协议条款是否是遗赠人当时的真实意愿。只要这份赠与协议是遗赠人未被强迫、未被误导的情况下签署、也不是受遗赠人伪造的,并且受遗赠人按协议履行了抚养照顾老人的义务,那么受遗赠人的诉求就应得到支持。
程律师同时表示,假如遗赠人的养子或其他亲属认为协议是属于伪造、或是并不符合遗赠人的真实意愿,也可以提出对签字、手印作司法鉴定。
相关阅读:
选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选房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选房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选房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选房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选房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选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选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