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人楼盘宣传语是给谁看的?
2011-11-04 09:17 作者: 来源:
11月1日,《人民日报》用整版篇幅对当下房地产开发商爱用的一些“楼盘宣传用语”进行了“汇总”。人民日报广告部工作人员称,这是一则公益广告。因为各种虚假宣传和夸大不实的房地产广告已成为行业的潜规则,所以他们设计了一条广告予以汇总和揭示,这是对“楼盘文化”现状的调侃和批驳。(11月3日《扬子晚报》)
用图文并茂的讽刺漫画来揭批开发商的不实宣传,这样的公益广告做得好。不仅让读者印象深刻,起到了广而告之的作用,还一改《人民日报》在人们心中的刻板印象,有助于提高该报的关注度与阅读率。
但在读者津津乐道于《人民日报》的“公益广告”,并在网上利用QQ、论坛、微博和博客大肆转载之时,不知广大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作何想法,有没有为自己的失职行为感到羞愧?房地产开发商为了促销楼盘,作虚假广告虽然不对,但要是工商部门能严格执法,认真查处,“楼盘宣传用语”也不至于如此离谱。以至于人们到了见怪不怪,习以为常的地步。看了这个“公益广告”,人们笑的虽然是开发商,但真正应该为此感到羞愧的还是对广告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的工商部门。
不知道各地工商部门的负责人有没有看到《人民日报》广告部精心制作的“公益广告”,是否受到触动,并下决心打击虚假广告和不实宣传呢?严格来说,楼盘宣传语虽然雷人,但并非是最离谱的。很多奶粉、化妆品、药品、保健品广告及宣传语同样存在大量的虚假宣传和夸大不实内容,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一些电视台播放的399元买笔记本电脑、499元买苹果手机的电视购物广告,更是涉嫌欺诈。
泛滥成灾的虚假广告和不实宣传不仅对很多消费者造成了误导,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相关媒体和政府部门的形象,实在到了非整治不可的时候。而要彻底消除虚假广告和不实宣传,除了企业、广告商和媒体的自律,必须加强对各级工商部门的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严惩失职、渎职行为,促使其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人民日报》的“公益广告”不仅是做给消费者看的,也是做给工商部门、其他媒体以及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看的。当然,这一“公益广告”的效果好不好,还得看他们事后的整改是否到位。如果有关部门对此漠然视之,毫无触动,那这广告还是白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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