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地价大涨 高层住宅升九成

2011-11-01 07:43    作者:   来源:  

  南都讯 发自澳门 澳门政府昨天宣布从11月起提升溢价金,高层住宅楼升幅最高达93%,低层住宅楼升50%。澳门批地不实行招拍挂,政府根据开发计划批地,按地点、建筑成本等计算出溢价金,俗称“补地价”。新的溢价金计算标准于今日生效。政府期望新溢价金计算更贴近,反映物业的价值与溢价金之间的关系。

  批地不看价高看发展计划

  澳门用地不同于香港及内地的拍卖方式,主要依据开发方的发展计划批地,称为批及制度。“建酒店、学校、等,向政府提交具体申请,政府再据申请批地。”土地工务运输局人士解释说,接受批及合同后向政府缴纳土地溢价金。

  按澳门法规,回归后澳门土地国有,特区政府行使使用权。故政府批出的土地是开发方租赁一定年限的使用权。溢价金的计算则涉及每平方米价值、建筑成本、工程计划及监察工程的成本、财务负担、预计利润百分率等诸多因素。政府将不同街道地点进行分级,制定不同用途不同层高的建筑成本及价值等基本参数,再据此计算出溢价金。

  昨日,澳门特区政府公报刊登特首批示,提升对住宅、商业等不同用途批地的建筑成本和楼宇价值。该人士称,可通俗理解为提升了地价。

  高于7层的住宅地价升九成

  据特首批示,最好地段7层以上的商住建筑成本为每平米9100元(澳门元,下同),用途为住宅则价值为每平米4 .3万元,商业为每平米7 .5万元。工业用途最高建筑成本每平米4500元,价值每平米6800元。此外对酒店、各类停车场等建筑成本以及价值均调整,不同地点的街道级别亦调整。

  土地工务运输局告诉南都记者,1至7层的低层住宅楼宇之溢价金将调升50%,高于7层的住宅则调高93%。至于商业及办公室用途的批地溢价金,其溢价金较2007年的标准平均调高约35%和34%。私人停车场之批地溢价金上调40%。(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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