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货币补贴是进步但须公开透明
2011-10-28 07:20 作者: 来源:
搭着“全国人大专题询问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这个话题的便车,近来保障房建设的问题再成舆论热点,住建办在前日坦陈保障房建设存在选址太远、部分质量不过关、退出机制不完善等三大问题后,昨天在回答委员询问时又称:“十二五”末以后,中国住房保障方式将逐步转到货币补贴为主。也就是不用房子这样的实物去提供保障,而是给钱让有资格享受保障的人自己去买房子。
住建办的这两次表态是存在逻辑关系的:因为既有以实物提供为主的保障房政策,存在不少问题,所以需要改革,由实物提供改成货币补贴也就是,用货币补贴的方式,消除那些弊端。
保障房建设改革,从实物提供到货币补贴,这是一种很大的进步,是有利于解决既有的这些问题的。这样的货币补贴,给了公众很大的自由选择权,政府不建房子,把钱给保障对象,由其自己选择在什么地方买房子。当然也可以解决房子质量不过关的问题。取消保障房后,保障对象用钱投票,自由选择买什么样的房子,而不是住进政府指定的房子,会促使房产商提高质量,否则没人买他们的房。
货币化保障,比实物保障有很大的优越,主要是赋予了保障对象选择权,将保障市场化了。政府做保障,不一定每一件事都亲自去做,去提供实物,很多时候只要给钱就行了,而由市场去办事,可以避免出现政府失灵的“政府病”,还可以因为简化了环节而节约了成本。发达国家越来越多地选择这种货币化的保障方式,比如不直接建公立学校,而是给家长发教育券,由他们自由选择学校。卫生医疗也是如此。
当然,货币化之外,同样可能出现腐败,比如,将用于补贴保障房的钱,发给那些本身不具备保障资格的人。问题会复制到货币化过程中。从这个角度看,货币化并非灵丹妙药,关键还有赖于公开和透明的严格监管。(东方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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