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告诉公众是哪些保障房质量不过关

2011-10-27 07:40    作者:   来源:  

  10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他表示,中国今年计划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000万套,预计将在11月底前全部开工。报告指出,目前保障房建设存在选址离城区较远、部分质量不过关、退出机制不完善三大问题。(10月26日《京华时报》)

  住房保障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不仅是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居住条件的需要、是重要的民生工程,而且对于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化宏观调控具有重要意义。正因为如此,今年“五一” 国际劳动节,温家宝总理到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地看望建筑工人时强调:保障房建设从设计、施工、监理到验收都要坚持“质量第一”的理念。5月18日,住建部下发《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对保障房建设实施最严格的质量监督管理,并将其纳入地方任务考核。

  在此背景下,之所以仍然有部分保障房质量不过关,笔者以为原因主要有三。一是观念问题,因为保障房的分配对象都是城市低收入居民,在一些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建筑商看来“讨饭的”自然“不能嫌饭馊”,能给他们一套住房已经很不错了;二是因为有的地方政府前期工作懈怠,年底为了完成住建部规定的“开工率”,只好赶工期、赶进度,“萝卜快了不洗泥”;三是有些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拨付不及时,迫使建筑商只能偷工减料以“节约”成本。归根结底,保障房质量出现问题,实质上是一些地方政府缺乏民生关怀的结果。

  保障房“部分质量不过关”的说法给违规、甚至违法者留足了面子,却令公众备感“受伤”。因为保障房的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公众、尤其是低收入人群的切身利益,公众完全有权知道究竟是哪些保障房质量不过关。为此,笔者希望住建部通过网络或公共媒体进一步公布“部分质量不过关”的保障房的名单,并告知公众这些保障房究竟存在哪些方面的问题。这样,不仅可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而且也将有助于督促相关地方政府改正错误。

  今年6月11日,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部分省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强调:“住房质量直接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这个问题上不能有丝毫马虎和放松。各地都要尽快制定落实保障房质量监管办法,在设计、建材、施工等各个环节上严格把关,对存在的问题、隐患发现一起,整改一起。要对保障房建设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一旦质量出了问题,不论责任人走到哪里,都要追究其责任”。为此,笔者以为:对于“部分质量不过关”的保障房,各级住建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也应展开问责,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保障房出现质量问题仅仅由政府“买单”的“传统”,必须改变。(卫民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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