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前算清取暖费
2011-10-27 05:09 作者: 来源:
本报讯(记者张建)“取暖费到底该谁交?”刘女士看好一套二手房,正在与房主洽谈中。根据二手房交接流程,交房时大概要11月中下旬,房主却要刘女士现在交取暖费,“取暖以后交钱,开不了阀,没有集中供热”。刘女士却担心若没有成功买卖,取暖费就打水漂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随着取暖期的临近,二手房买卖双方关于取暖费的纠纷较多。
还有不少购房者已经住进购买的二手房,近日缴纳取暖费时才发现,房主曾欠缴取暖费。记者从我市多家房产中介了解到,近日关于取暖费的纠纷直线攀升,其中多数是关于“取暖费该谁交”的问题。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如果房屋还未完成买卖交易,可以在签房屋买卖合同时明确约定取暖费问题,如果二手房买卖交易已经完成,则拖欠费用应由拖欠方交,如果是原房主在住的时候欠缴,则由原房主交。他同时提醒市民,新房主和原房主应尽快办理供热更名过户,这样可以减少纠纷。此外,如果供暖管道没有分户,该房又一直处于停供状态,那么今冬要享受集中供暖,还将有“开阀”费用产生。建议购房者在买二手房时,应特别注意原房主有没有拖欠相关费用,包括水电费、取暖费等,同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对取暖费进行具体约定,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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