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出售会所业主齐反对 到底谁的会所?

2011-10-18 08:12    作者:   来源:  


  深圳新闻网

  讯 一年多了,小区的会所仍是香荔绿洲诸多业主的“心头病”。一年前,开发商农科地产公开对外出售会所,在业主抗议下,出售取消;一年后,开发商将一个产权的会所分割为多个产权,部分对外挂售。开发商称,会所产权登记在开发商名下,开发商有权出售,会所出售了,也还是会所。但业主们则认为,开发商原来关于会所的诸多承诺早已落空,现在再卖掉,会所服务更无从谈起。有业主甚至主张重新确认会所权。

  会所两次被挂售

  去年10月29日,市农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科地产)发出房地产交易公告:香荔绿洲会所两层合计2212.09平方米对外竞价销售。农科地产当时的销售人员李先生向记者解释,会所从2003年初始产权登记至今,一直在农科地产名下,尽管用途是会所,但房产证也注明会所是商品房,可以出售。

  但香荔绿洲业委会认为出售会所不妥当。在业主授权下,业委会随后采取紧急行动,通过发律师函等方式,要求开发商停止出售行动。“因为律师函,同时也因为业主的抗议,会所出售最后停止了。”李先生说。但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

  今年9月20日,农科地产再次挂售会所。但只出售一层872.4平方米,名称也变成“香荔绿洲一楼商铺”,一层物业也被分割成了两本房产证。

  业主认为,尽管没有再提会所二字,“开发商还是理亏的”。“原来会所是一个整体,开发商也有承诺,现在一个会所分割成几本房产证再售出去,以后很难有什么限制了,没法控制了。”业主郭先生说。

  业主:开发商要讲信用

  会所一再被挂售,香荔绿洲业主与开发商在会所上的矛盾由此激化。

  小区业主们介绍,当初他们购买香荔绿洲房子,一个原因就是开发商农科地产宣传有高级会所;2003年入住时,《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业户手册》都清楚写明有高级会所,为业主提供康乐设施。业主称,初始有阅览室、兵乓球室、桌球室、棋牌室、健身房、泳池等。但此后,会所却逐渐“变味”。业委会在一份书面材料中介绍,与入伙初相比,近几年,会所被开发商隔成数小间、发包给个人作为美容院、发廊、快餐店、茶馆(同时兼做麻将馆)等用途。“至此,会所不但没有达到唯一或者主要为业主服务的原旨,其人员混杂、脏乱、污染、噪音已使会所成为香荔绿洲的一个负面"黑点"。”材料中写道。

  业委会今年初曾向国土部门投诉,国土部门复函称,香荔绿洲小区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中明确约定,小区有配套设施会所2212.09平方米,“配套设施应按土地合同约定的功能使用”。9月24日,在农科地产第二次挂售会所部分物业后,业主委员会召开了紧急会议商讨应对措施。业委会罗主任说,他们希望开发商履行此前服务承诺,让会所真正服务小区业主,如果有必要,业委会甚至考虑通过司法途径,重新确认会所产权。

  开发商:产权在我们名下

  记者近日以竞拍者身份向农科地产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农科地产徐先生介绍,挂售的物业产权没有问题,”现在我们房产证已办下来了。”徐先生提供的房产证显示,香荔绿洲会所一楼872.4平方米已分为576.17和296.23平方米两本证,登记时间为2011年1月30日,登记用途为会所。

  “现在我们要卖的就是这两个,一个房产证里面分了6间或者3间商铺。”他表示,购买者要和租户维持现有租约,租约最近的明年到期,最远2014年到期。他说:“我卖给你,用途也是会所,用途一样写会所。会所一样也要经营呀。”

  记者担心万一以后业主主张重新确认产权,甚至通过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冻结资产。他宽慰道,“产权在我们名下。你也看到了。”

  有关部门:可依据房屋买卖合同维权

  9月27日,香荔绿洲业委会在小区大门前挂出横幅,“反对再次竞卖香荔绿洲会所,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记者当天走访该小区发现,2000多平方米的会所,一层现在是临街商铺。小区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说,二层600多平方米物业还挂会所招牌。“申报的时候就是会所,但是开发商不做会所用,不可能这么大面积都做会所。2000多平米都做会所,不可能的。”他说。

  10月8日,记者就小区内商户办工商执照是否需业委会同意、会所产权问题、会所目前是否被违规使用分别咨询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分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委第一直属管理局。10月10日,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回应,会所属开发商所有,商户凭借租赁合同即可审办工商执照,无须业委会同意。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对无证经营情况,可直接向工商所反映。

  市规划国土委第一直属局回复:2001年12月8日香荔绿洲开发商与原市规划国土局签订土地合同,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性质为商品房;2003年7月28日又补充协议,会所建筑面积为2212.09平方米;该会所地价按照公告市场地价收取,属商品房性质;市场商品房性质的房产在办理初始登记后,即办理红本房产证后,可以在市场销售,但无论如何销售,未经批准,会所功能不能改变。该局同时称,会所为何办理一本产权证后又被分割登记为多个产权不属其业务,请向规划国土委下属的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咨询。

  10月11日,在香蜜湖街道办主持下,香荔绿洲业委会、农科地产、国土部门等代表参加调解会。农科地产出席人员表示,公司出售会所,是出于经营考虑,而会所产权也在他们那边。

  市规划国土委第一直属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对作为小区配套设施的会所,法规上没有一个定义,所谓“面向小区业主服务”也有模糊性,但业主可依据之前房屋买卖合同的明文进行维权,而“会所权属可以进一步研究,产权有纠纷,建议走司法途径”。

  当天,香蜜湖街道办相关领导表示,从产权上看,毕竟有登记,但使用权其实还有争议。“会所纠纷,这是个新的问题。”他说。(记者 颜昭雄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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