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未完成保障房任务城市禁建政府办公楼

2011-10-01 18:57    作者:   来源:  

  国际在线消息:中国国务院日前指出,对完不成保障房建设任务的地方政府,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将对其负责人进行问责。完不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的城市,一律不得兴建和购置政府办公用房。

  中国国务院办公厅9月28日下发了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省市区地方政府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明确提出到2015年,中国保障房的覆盖面要达到20%。

  保障房的供应对象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标准按照略低于市场租金的原则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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