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公租房要逐步放宽覆盖范围

2011-09-29 07:14    作者:   来源:  

  “我听到的是,不该住的住进了保障性住房,政府的"补贴利益"被他获取,这样就不是严格意义的保障性住房,任何人不得谋取利益的安居房才应叫廉租住房,对租、售双轨制应严格区别,一交叉就有腐败,我的这些问题请回答。”这是昨日在昆明举行的一次别开生面的问答“考试”,考试命题为关乎城镇低收入群体切身利益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省人大常委会近60位组成人员为低收入群体住房难“撑腰”提问,回答问题的包括省政府副省长刘平,以及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等10部门领导。

  这场“考试”就是省人大常委会对云南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题询问会,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晏友琼主持专题询问会。设定询问方式为一问一答,常委会组成人员举手提问时间5分钟,省政府及相关厅局回答问题10分钟。

  专题询问会于下午3时开始,会前15分钟,参会人员已全部到齐,少了相互的握手寒喧,会场显得很安静;提问时间一到,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问题便开门见山、直指社会关注问题,问题的连续提出,要求省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对政策掌握要精确、数字(如保障了多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即将解决多少套安居住房、有多少城镇低收入人数等)要记牢、回答要对答如流。

  有意思的是,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除了提问要求回答外,还请相关部门领导做选择题,如果回答受到质疑,接着的选择题将一个接一个,保障性住房是一项约束性的政治任务,这些问题没有难住政府官员。

  询问会一直持续了3个小时,最后,副省长刘平作表态发言时指出,将研究采纳各位委员意见建议,目前,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呈几何快速增长,责任沉甸甸,有困难和问题,但无论有多大困难都要力争多建、建好,提供初装的质量安全保障性住房,选址要交通方便、方便生活,环境要搞好,户型设计要合理,50平米的要做到二室一厅,一厨一卫,鼓励配套设施要齐全,鼓励州市建立大型综合社区,保障性住房配建一定数量的商品房,配备商业设施,公共资源。对保障性住房要强调的是,绝对严格管理廉租住房,公租房要逐步放宽覆盖范围,社区服务、物管要做好,退出机制要管好。

  以下是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问,以及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作答。

  问题1:土地无保障 建房不积极?

  郑凡:昆明等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重,有时候建设缓慢,是用地计划指标未列入保障性住房用地影响的,如何做到土地保护与住房建设双赢?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杜筑华:全省保障性住房指标一下来,用地安排是做到应保尽保,在2010年用地指标安排上,专门拿出1.8万亩用地指标保障保障性建设用地,今年,按60平方米一户的标准,落实用地指标,今年已落实1.6万亩。

  问题2:廉租房分配能保证公平吗?

  周跃:公租房和廉住房的分配机制、准入和退出的公平公正提出了“三坎五审二公示”的做法,能保证公平公正吗,退出的具体内容是什么,重点、难点是什么?

  省住建厅厅长罗应光:为保证能进能退,我省在全国率先采取了廉租住房级差租金,最低收入的,有月每平方米1元的租金,另一项是率先采取先租后售,体现以人为本,在劝退不愿意时,采取提高租金等方式劝其退出。退出机制的具体内容是,5年内不审核居住资格,5年一到则严格审核,能达到购买条件的,鼓励其购买,让居者有其屋,但至目前,廉租住房全省售出不足1千套,仅筹集了8200万元左右继续投入保障性住房专项建设资金。在一旦发现不符合居住资格的或骗住的,立即要求其退出,毫不含糊。

  问题3:廉租房进二级市场有监管吗?

  张耀武:先租后售进入二级市场 ,是市场说了算,监管有具体规定吗?

  省住建厅厅长罗应光:这个售出的资金是进入保障性住房专项账户中,全部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安排。

  副省长刘平:这是今后要加强管理的一个问题,正在责成相关部门出台保障房管理办法,对廉租住房进入是严格审查资格,“后售”是体现让一部分勤劳致富的人逐步富裕起来,是人性化退出方式,卖了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原则是一要上市交易,首先卖给政府,政府说买不了,其次上市场出售,上市出售要收回土地有偿使用费,减免税费也要收回来。

  问题4:双轨制一交叉就有腐败?

  孙小虹:听到的是,不该住的住进了保障住房,这就不是严格意义的保障性住房,经适住房2500元一平方米,以后产权成他的,如果让他上市交易,补贴利益被他获取,保障性住房应是任何人不得谋取利益的,不能转租和倒卖,只应该是自住房。租售的双轨制应严格区别,交叉就有腐败。

  副省长刘平:必须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措施、制度做得更好,确保分配公平,目前为止,我省没有出现廉租住房被冒领的情况发生,一旦发现限时清出。双轨制问题一定加以进一步研究细化管理。

  问题5:企业建设保障房有无优惠政策?

  李培山:有的企业想建设保障性住房,土地变更和出让金缴纳能否享受优惠政策?

  省住建厅厅长罗应光:对企业利用存量土地建设公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经规划部门将原用途变更为住宅用地后,无需补缴土地出让金。

  李海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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