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血案副省长被问责 上半年11起被查处理57人

2011-09-26 06:59    作者:   来源:  

  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纠风办等四部门日前对今年上半年发生的11起强制拆迁致人伤亡案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行政问责57人,其中副省级1人,市厅级4人,县处级20人,乡科级及以下32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1人。外界认为,此次处理具标志效应,显示出中央制止违法征地拆迁的决心和态度。

  处理11起强拆致人伤亡案

  据介绍,此次查处的11起强拆致人伤亡案件均发生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后,其中,属于违法违规强拆致人伤亡的6起,属于依法依规组织拆迁但由于现场处置不当等原因发生人员伤亡的5起。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违法强拆致人死亡一案中,长春市科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与长久家苑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182户居民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于今年3月26日与其委托的东霖拆除公司组织户佣数百人、18台钩机进入拆除现场,采取暴力手段对多栋楼房进行强行拆除,致使未及时撤离的被拆迁人刘淑香(女,48岁)被埋窒息死亡。

  在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违法强拆引发伤人一案中,区拆迁办在只与圣潮足道馆所在4层小楼的房屋产权所有人魏军签订补偿装修款协议,未按照有关规定与承租人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于今年5月22日凌晨,未经申请法院裁定强制执行,报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组织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和民警对圣潮足道馆实施强拆。承租人持刀阻止强拆人员进入,砍伤1名协警和1名强拆人员。

  长春市副市长被处分

  据悉,日前监察部已责令长春市政府向吉林省政府并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责令长春市市长向全市民众公开道歉。吉林省纪委、监察厅决定:给予长春市副市长王学战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长春市朝阳区委副书记、区长谢华维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朝阳公安分局局长孙钊行政记大过处分。科信公司总经理杨某等11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此外,辽宁省纪委、监察厅亦决定给予兴隆台区区长刘世杰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李炜兴隆台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职务;给予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李岩行政记过处分,并撤销原拟任其为兴隆台区副区长决定。并将兴隆农场党委书记、场长魏军等6名涉案犯罪嫌疑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部门相关负责人指出,征地拆迁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及社会稳定,他们要求相关部门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并要求强化领导责任。

  彰显中央禁强拆决心

  分析人士指出,上述强拆案件中,表面上看是有关部门不严格履行程序、拆迁过程中现场处置不当、部分被拆迁人行为过激等原因,实质上则暴露出部分地方政府简单粗暴的工作方式引发的对群众合法权益的漠视、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亵渎。

  目前中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大量征地、拆迁工作,各地违法强拆事件亦有高发之势。这不仅侵犯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严重激化了社会矛盾。外界认为,此次处理范围之广、力度之大,彰显中央高层制止违法征地拆迁的决心和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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