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开发商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参与城中村

2011-09-23 08:55    作者:   来源:  

  23日,记者从太原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获悉,参与城中村改造的开发企业,需具备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其中要求,存在无故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情况的企业,不能参与城中村改造建设。

  据悉,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快太原市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要求,太原市将诚邀国内实力强、信誉好的一流知名开发企业参与太原市城中村改造。凡是参与太原市城中村改造的开发企业,信誉必须良好,社会责任感强,没有不良记录,不存在无故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报名参与城中村改造的开发企业,必须提供劳动部门、清欠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证明。此外,还须有金融机构出具的AAA级信用等级证明、资金证明。

  此外,开发企业还需要具有二级及二级以上开发资质,并且在近三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须具有与项目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及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城中村改造项目所需的拆迁安置资金;企业具有完善的质量与安全认证、保证体系,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者 张磊)

admin

相关阅读:

选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选房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选房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选房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选房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选房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选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选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