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督查在建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
2011-09-21 09:05 作者: 来源:
自7月底开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北京、天津、重庆、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南京、苏州、无锡、福州、南昌、青岛、郑州、武汉、广州、东莞、成都、昆明、西安等20个城市的在建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督查。截至8月底,该部已完成对16个城市的督查,实地抽查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50个,对其余4个城市的督查将于9月中旬完成。
本次督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主体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专项勘察、专项设计、专项施工、监控量测等工程风险管控重点的实施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应急资源保障及应急演练情况,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对每个受检工程项目,督查组均就发现的问题作了书面回应,对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的,下发执法建议书,并要求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及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相关阅读:
选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选房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选房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选房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选房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选房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选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选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