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可办1年完税社保证明?

2011-09-16 08:17    作者:   来源:  

  南方日报讯 (记者/孙颖)部分房产中介为了招揽生意,敢给消费者承诺帮办1年完税、社保证明等手续或其他践踏法律、政策红线的服务项目,消费者为此通常要支付少则几千、多则上万元的消费。深莞惠三市消委会昨日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房产中介的“变通”手法往往涉嫌违法造假,万一办不了或被揭穿,消费者不仅事没办成,其权益也得不到保障。

  日前,赵先生找房产中介购一套二手房,他到东莞工作只有大半年,但银行按揭需要提供满一年的工作完税和社保证明,房产中介竟然承诺可以变通“帮你办”,收费2000元。后来,银行审理按揭材料时发现了赵先生的完税和社保证明有假,退回不予审批。因赵先生明知不对且为房产中介造假提供资料、资金等便利,无形中成为造假“帮凶”,他与房产中介的交易合同本身因违法不成立,按过错责任共同承担损失,房子自然也购不成了。

  然而,房产中介为规避造假风险,往往在合同中加入“因法律、政策变动造成的损失……免责”的条款,若造假不成,消费者将“鸡飞蛋打”,吃哑巴亏。

  消委会提醒消费者,不要轻信房产中介的能量,视法律法规为儿戏,被房产中介的“可以帮你办”的承诺误导。第一,从目前流传的多个变通手段来看,所得税、社保等证明、证件的伪造是根本不可行的,税务、社保补缴等资料在信息联网后,政府、银行等部门随时能在网上方便地查实真伪,造假很容易被揭穿,甚至会被追究造假责任。第二,消费者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国家、地方出台的政策、法规必将严厉执行,相关的实施细则很快随之而来,市场上政策漏洞和空白很快被填补扫清。第三,商品房市场逐渐趋稳,如果够资格,消费者再等等可能更明智,不要轻信承诺,最后赔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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