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劲松:建立保障房分配机制刻不容缓
2011-09-14 19:03 作者: 来源:
□ 蔡劲松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最新信息显示:今年1—8月份,全国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已实际开工868万套,开工率86%(不含西藏自治区)。其中,开工率超过100%的有5省,分别是河北、辽宁、福建、山东、陕西。此外,还有甘肃、宁夏等14个地方开工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或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此信息意味着在短短3个月内,全国保障房开工率由不足三成已经得到明显的提升。
按照全国部署,各地保障房建设应在11月底之前全面开工。在今年已过去四分之三时间的时候,这个牵动亿万国人心的保障房建设信息可以使人稍微舒缓一下担忧了。
然而,随之而来的有关保障房分配机制构建的担忧却依然让许多老百姓放心不下。
确实,如果在保障房公平分配的机制上不能弥补“短板”,那么,建设再多的保障房也与真正需要解决住房难的老百姓没有关系,并且还会带来更多的负面效应。
这并非庸人自扰。近年来,有关经济适用房和政府公益类住房分配中出现的非公平、公正性分配现象屡见不鲜。一些开高级车、养珍贵宠物狗、住超规定面积经济适用房的案例和负面报道时有发生。这些案例充分说明了在政府保障房分配机制上,目前还存在违背“三公”原则的分配现象。同时,从监管透明的角度看,目前的保障房分配面临着许多监管“盲区”,如怎样界定享受保障房的对象符合政府确定的困难群体的标准?怎样确定享受保障房人群的真实收入状况?在公示时怎样让民众参与?怎样让一些收入超过标准而又享受了保障房政策的人群“退出”?
此外,由于政府保障房系列涉及到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不同形态,如何在分配机制上界定各类适合群体?并且,由于当前我国存在着收入分配上的地区差异,这种地区差异在保障房分配上的机制构建上怎样实事求是的体现?等等,这些诸多的问题,均需要在保障房分配之前,有充分的考量和制定明确的政策体系。否则,如果等到保障房建好之后,仍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和分配机制,不但会造成分配中的紊乱,而且极有可能形成人为的干预,给一些腐败分子“开绿灯”。
因此,在当前保障房建设开工率得到提升之际,构建保障房分配机制已经到刻不容缓的地步了。而当前的关键,就是要尽快开展保障房分配方面的数据化和信息化等基础工作,充分利用当前电子信息,并且,加快将各个部门,包括住房保障、房地产、民政、公安、税务、银行等部门的信息进行接入和分享,形成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有关专家也呼吁:建立一个由多部门联合参与的居民经济状况核查系统,直接查看申请家庭的存款账户、股市账户、纳税记录、房产登记、公积金缴纳等情况,从而在保障房分配中真正达到杜绝腐败、公正、透明、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只有在“未雨绸缪”的基础上,保障房分配机制的构建才能真正达到符合民意,使保障房建设体系成为真正的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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