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布第二次保障房终审结果 逾3成申请家庭被
2011-09-01 21:49 作者: 来源:
人民网深圳9月1日电(记者胡谋 刘燕燕)记者从1日下午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终审合格的申请家庭共有5531户,合格率仅为67.9%,淘汰率高达32.1%。此举标志着历时一年多的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工作基本完成,终审结果将于9月2日公布。终审结果公布后申请者将进入选房及发放货币补贴阶段。
据介绍,自2010年1月25日起,深圳市各街道办共受理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8148份。经街道、区、市三级审核四次公示,九查九核,确定终审合格的申请家庭共5531户,加上第一次保障性住房终审合格、本次重新审核合格的申请家庭81户,本次终审合格的申请家庭共计5612户。其中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的家庭5030户,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条件的家庭582户。
据悉,本次保障性住房深圳共筹集房源6073套,其中经济适用住房4488套,公共租赁住房1585套。本次保障性住房的售租按照全市统筹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申请人户籍为福田、罗湖、南山区的合格家庭,其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由市政府统一筹集提供,申请人户籍为其他各区包括光明、坪山新区的合格家庭,其经济适用房房源由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自行筹集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由各区、新区管委会自行负责筹集提供。
自动放弃实物配租配售,或因房源不足未能购买或租住保障性住房的合格家庭,由各区政府采取货币补贴方式予以保障,货币补贴的具体办法,待本次保障性住房配售、配租工作结束后由各区另行通知进行,补贴时间从2011年10月开始计算。人均货币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本区廉租住房人均货币配租标准的70%,具体补贴标准以各区公布的为准。
记者了解到,针对终审阶段发现的违法行为,深圳市住建局对终审不合格名单中涉嫌隐瞒住房或财产情况的申请人分三批下发了336份行政处罚预告知书,有247名当事人提出了书面申辩意见或听证申请,约占处罚告知人数的74%,其中70名当事人提交了听证申请,约占处罚预告知人数的21%。
通过听取当事人申辩意见、举行听证会和进一步调查核实,对违法事实清楚、当事人申辩理由不成立的261户违法家庭处5000元罚款,并且3年内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针对终审合格的5612户家庭,市、区政府将以实物配置或货币补贴的方式解决其住房困难问题。至此,2007年底以前取得本市户籍的低收入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住房困难情况将得到较好解决。这是深圳市在全面推行多层次、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下取得最新成果。”深圳市住建局副局长胡建文表示,未来将进一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力度,努力增加房源及有效供给。目前住建局正在大力推进人才安居工程,已有1万名以上各类人才享受了住房补贴,即将推出的安居型商品房更将惠及每一位深圳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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