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我有权分到一半房产吗? 咨询的人很

2011-08-31 09:16    作者:   来源:  

  浙江在线08月31日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自2011年8月13日开始实行后,市民援助中心本报值班室经常接到有关离婚后房产分割的咨询电话。

  李女士3年前结婚,去年买了房子,首付是她丈夫用婚前的积蓄付的,目前贷款未还清,房产证只有她丈夫的名字。为此,她问:“我的房子是在婚姻法新解释出来之前买的,如果我离婚,能分到一半房产吗?”

  浙江金正大(002470,股吧)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易虎说,从李女士所述的情况看,如果李女士离婚,房产分割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0条规定。该条款所设定的购房时间是“婚前”,而李女士的丈夫以其一方名义签订房屋购买合同,她丈夫用个人婚前财产支付首付款的时间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婚后”。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可能成为诉讼争议的焦点问题。离婚时该房产的处理,应当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将该房产判归她丈夫,尚未归还的贷款作为她丈夫的个人债务。双方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判决时法院会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她丈夫对李女士进行赔偿。

  来源:金华日报

admin

相关阅读:

选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选房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选房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选房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选房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选房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选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选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