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同心家园八期招标 将建1300套限价房

2011-08-31 07:52    作者: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39号令)等有关规定,并报经三亚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三亚市迎宾大道田独A片区A-10R2-1地块5.3436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出让标的位于三亚市迎宾大道田独A片区A-10R2-1地块,面积为5.3436公顷,用地四至及界址坐标详见用地勘测定界图。根据市规划局三规函〔2010〕617号文及三亚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三规委办〔2011〕53号文,该宗地土地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容积率≤2.5,建筑限高60-80米(沿迎宾路侧控制60米),建筑密度≤18%,绿地率≥40%。该宗地用于建设市保障性住房同心家园八期双限房项目,根据市保障办三保办函〔2011〕43号文,建设限价商品住房约1300套,总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每套建筑面积约100平方米,宗地投资强度不低于人民币4380万元/公顷(不含地价款),总投资不低于5.69亿。

  

  (一)竞买人资格: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出让挂牌:

  1.在海南省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2.在三亚市有闲置土地、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纠正的。

  (二)报名参加竞买人须提交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0759万元整(以入账为准)。竞买人交保证金之前必须先通过符合挂牌出让对象条件的审查。

  (三)申请人可于2011年8月31日至2011年9月28日到三亚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四楼(海南南部拍卖市场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及领取出让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28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将在2011年9月28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三亚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六楼土地交易市场进行。挂牌时间为:2011年9月20日09时00分至2011年9月30日16时30分。

  (五)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竞买活动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报价。

  (七)有意者须按出让公告截止时间前到三亚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四楼(海南南部拍卖市场有限公司)查询和购取《挂牌出让文件》,并按文件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

  (八)成交价款不含各种税费(耕地占用税及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缴纳)。

  (九)其它事项:该宗地以现状土地条件挂牌出让。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联系电话:8836442088364406

  联系人:赵先生(13807527707)霍先生(13807522091)

  地址:三亚市河东路174号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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