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未现房产证“加名热”
2011-08-29 08:56 作者: 来源:
今年8月28日是《公证法》颁布六周年纪念日,当日,以“创新社会管理公证与您同行”为主题的大型公证集中宣传活动举行。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出台,夫妻财产公证问题引起大家关注。记者也采访了司法公证相关人士。
合肥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办理夫妻财产约定较以往增五成,从咨询和办理情况来看,目前还没有出现由于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而导致的集中加名字的现象。工作人员表示,这一新规的影响可能要过一段时间才能显现出来。
在中国婚嫁模式中,男方买房,女方添置其他家居物品比较普遍。“随着《解释(三)》的出台,传统的婚嫁模式可能因此改变。”安徽易尚律师事务所研究民商法的律师史静表示,女性也许将不再愿意把钱花在不能增值的婚嫁项目中,而是转向跟男方共同买房。
史静介绍,对于男(女)方已买房或男(女)方父母赠予房产的,如果男(女)方想和对方共同拥有房产,规避新司解的办法有两种:一种是通过婚前协议,对于如果离婚双方财产如何分割进行公证;第二种是在房产证中增加女方姓名,这样一来,双方共同拥有房产,男方就不能单独将其变卖,相当于“双保险”。不过,这种办法也需要先进行婚前公证。(合肥在线江淮晨报 孙亮 记者 吴洋)
相关阅读:
选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选房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选房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选房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选房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选房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选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选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