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暂未出现房产证加名热 因婚房多是“父母房
2011-08-29 09:39 作者: 来源:
8月25日,记者从市房管局了解到,近日市民关于房产证加名的咨询明显增多,但“解释三”发布至今,该市还未办理一起为婚前个人房产增加配偶姓名的实例。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兰州市民表现出的淡定,与年轻人婚房多是“父母房”的现状有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后文中简称 “解释三”)一经问世就引起喧然大波,各方争论就甚嚣尘上,相关专家唇枪舌战,但“解释三”的实际影响似乎更加深远,全国一些大城市掀起了为房产证“加名”的热潮。就在外界一片喧嚣声中,兰州市场显得比较平静。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提出“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针对此,甘肃省正天合律师事务所吴贵文律师指出,因为该部分解释对于“补偿”部分没有明确规定,在离婚官司中,仅参与还贷的一方将有可能处于劣势地位。而这正是出现“加名”热的原因。
虽然这条解释,在其他城市掀起轩然大波,但兰州市民大多反映平平。据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的有关工作人员介绍, “解释三”发布以来,前来咨询在房产证上增加配偶姓名的市民呈逐步增加之势,从开始偶有人问,到现在每天约有七八个人前来咨询。尽管咨询增加,但从“解释三”公布至今,还没有人正式提出为婚前个人房产增加共有人的申请,也没有为婚后夫妻共同房产增加配偶姓名的现象。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兰州市民表现出的淡定,与年轻人婚房多是“父母房”的现状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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