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9月起限购商品房 已有两房的本地居民限购
2011-08-28 07:26 作者: 来源:
浙江日报讯(记者 施晓义)
台州市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不仅明确限购举措,还要求房企在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时,核验购房人的有关材料、证明。据悉,台州限购令将于9月1日起实施,届时台州将成为住建部公布新增限购城市建议标准后浙江首个采取行动的城市。
“台州版”限购令的内容,与我省已采取限购措施的杭甬温等大城市限购内容大致相同。具体内容包括:市域(含所辖县市区)范围内的家庭、市域范围外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家庭,可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对在市区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域范围内家庭、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域范围外家庭、不能提供相关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的市域范围外家庭,暂停其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台州明确了限购令后购房人应注意的事项:购房人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前,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家庭住房情况核查申请;购房人在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时,应提供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证明。购房人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应如实提供有关材料、证明、信息;购房人提供虚假材料、证明、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台州还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时,应核验购房人的有关材料、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通知规定销售商品住房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有关部门按规定予以处罚。
据台州日报调查,目前该市椒江的房价大约为每平方米1万元,黄岩为1.6万元,温岭为2万元,玉环为1.2万元左右,三门、仙居、天台大约为6000元。中国指数研究院公布的7月份百城住宅均价指数显示,台州房价从今年一月的均价9800多元上涨到5月的10025元,之后一路下滑到目前的99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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