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住就“楼裂裂” 如何让保障房有保障

2011-08-27 09:15    作者:   来源:  

  (原题:天呀 保障房未住就现“楼裂裂”)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安宁苑小区2期402套房屋,刚一交付使用,便身陷“楼裂裂”漩涡。为确保业主生命财产安全,受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小区业主委托,8月24日,四川省建筑科研院专家组,开始对这402套房屋进行为期5天的全面“体检”。(26日《华西都市报》)

  安宁苑小区属于保障性住房之一的“定向限价商品房”工程,2009年12月30日由泸州万有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合法开发权。房子刚交付使用便出现“楼裂裂”,不仅让业主提心吊胆,更让百姓感到无比愤慨。

  楼板裂痕如地图、混凝土一搓就成粉、钢筋细稀楼层薄……这就是刚交付使用的保障房?专家现场检测发现:楼板的厚度不足10厘米,比设计图规定的厚度缩水20余厘米;底板钢筋之间的间距,为横竖18厘米;底筋镙纹钢的直径为8毫米,其中一根为6毫米;用于支撑楼面的抓手钢筋,与底板钢筋一样同为直径8毫米的镙纹钢,且直接与底板钢筋捆绑在一起,明显有违操作规范。问题这么严重的保障房,如何保证业主的安全?

  尤其令人气愤的是,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开发商还在“商品房质量承担主体责任”上扯皮,更是让人切齿痛恨。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说,作为开发商,泸州万有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商品房质量承担主体责任;而泸州万有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代表钟敏认为,任何一家开发企业,都只负责项目开发,不能自行承建,只能发包给有资质的建筑单位承建;安宁苑小区项目的开发,共有5个主体责任单位,即建设、地堪、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的每一道工序流程,均按规范操作、相关责任主体单位现场监督验收合格才能进入下一道施工……

  政府部门开发商之间的分歧,暴露出对百姓生命的漠视。“楼裂裂”应该有人买单,必须有人买单。目前,房子鉴定工作已启动,预计检测结果一个月后出来。开发商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谁承担的责任就由谁来承担,绝不推卸。”听着开发商这样的话,好像是说要承担责任,但心里很不是滋味,已经出现“楼裂裂”了,居然还如此嘴硬?

  尚未使用的保障房就出现“楼裂裂”,百姓不禁要问:开发商、建设、地堪、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你们良心哪儿去了,难道全都被狗吃了?政府部门是如何监管的,难道只知道拿纳税人的血汗钱,却不知道为纳税人干点事?百姓生命大于天,怎么能被人当儿戏?保障房不保障安全,是民生之痛、国家之痛、社会之痛,不重处一些没有良心的人和不负责任的人,尤其是一些在保障房建设过程中搞歪门邪道的领导干部,不足以平民愤!(中国江苏网 毛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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