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加不了我名字?女孩“曲线自救”
2011-08-26 09:21 作者: 来源:
自打《婚姻法》新解释出台之后,各方关注的焦点都集中在房产证上加不加女方的名字。然而,死“咬”住房产证其实也并非万无一失的办法。于是有女方就“曲线自救”,提出把户籍迁到男方所买的房屋所在地址,一旦今后双方感情破裂、不得不分道扬镳之时,在房子上分文未出的女方,也可以凭户口的筹码,谈出一个对自己最有利的“分手条件”。
本报记者 章涵意
葛先生和女友谈了3年恋爱,终于,上星期一个浪漫的晚上,她终于答应成为他的妻子。然而,谈起结婚,就不得不考虑房子的问题,葛先生也终究没能免俗。葛先生的家庭条件不错,他个人名下也已经有了一套房子,一旦结婚,房子便顺理成章作为小夫妻俩的婚房。“我知道,让你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就算你答应,未来公公婆婆也不会同意。不如这样,名字就不加了,我想把户口迁到我们的婚房所在地,怎么样?反正婚房也是我俩住的,我迁个户口进来不算过分吧?”女友一字一句地说着,原本甜蜜的气氛顿时变得有些凝重。
回到家里,葛先生怯生生地和父母提起了女友的要求,却没想到招来了一场更为严肃的家庭会议。葛先生的父母把家里的亲朋好友聚在一起,郑重地商讨未来儿媳妇迁户口的问题。经过长达两个小时的讨论,最终,葛先生的家人认为,即便是户口也不能“放松警惕”,只要女方的名字出现在户口本上,就难免留下后患。为了杜绝一切可能引起麻烦的因素,“房产证上加名字,不行;户口本上加名字,也不行。”
葛先生为此头疼不已。一边是家人的竭力反对,一边是交往3年、想要共度一生的爱人,两边都不能得罪,但两全其美似乎又完全不可能。纠结的葛先生这几天十分忧郁,上班提不起精神,下班后又不愿回家,家人的否决结果也不知道怎么和女友交代。徘徊在夜幕中的十字街头,他心里结婚的喜悦被无奈的叹息取代了。
》律师解析
迁户口意味着什么?
在房产购买时未出资的一方,如果将户籍迁到房屋所在地址,对于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会造成怎样的影响?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潘杰律师表示,户口代表了房屋的居住权,是一种使用权的标志,虽然并没有在《婚姻法》中做出明确的约束和规定。但是,从物权的角度来看,居住权却会对房产所有人构成一定影响,甚至可以被当做一种离婚时谈判的砝码。“即便两人结束了婚姻关系,但是户口还在,如果房子的产权人还想将房屋进行买卖,根据现行的规定,就必须有户口本上的同住人全部到场签字同意,房子才能交易。此外,即便同意,恐怕还必须说服对方把户口迁出,才能把房子顺利过户给下家。”
但是,用户口“换来”的补偿能有多少?“房屋的价值是可以根据市价评估的,所以写在房产证上的名字价值是有固定标准的。但是,户口本上的名字到底值多少钱,就没有办法估量了,可能是两三万,也可能是几十万,只看双方协商后得到怎样的结果。”这样的“双保险”,在眼下看来是对大部分女方的权利保障,也是对大部分男性的新一轮约束。
》新闻延伸
女方参与首付看房时中介“一拖二”
“现在彻彻底底地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出嫁,做父母的也得结结实实掏钱买房。”《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强化了房屋产权归属的重要性,换言之,儿女产证皆有名才是稳定婚姻关系的另一种“基石”,出于这种考虑,为了顺利给子女“产证加名”,不少女方父母心甘情愿地加入到与男方家长“共同首付”的行列。据记者了解,连日来,中介接待购房者的方式也在发生悄然转变,如同“见双方家长”一般,实地看房还得拖着两家人。
“这已经是近几天来,第三次带"双方家长"看房了。”提及一周来的工作,房产中介李先生坦言,“原本"男买房、女买车",多好的"默契"呀!现在打破了,改成男方家长女方家长咱互不相欠,谁都不靠,一起买房。”李先生告诉记者,原本带客户看婚房,只需要联系男方当事人与其家长即可,在他们与房东谈妥后干净利落地签约了事。而现在随着《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瓜熟蒂落,看婚房,可不再是男方家长的“专利”,也不再由他们拍板说了算,究竟买不买,房子还要是不要,竟还得联系女方家长,因为他们也成了正儿八经的婚房出资人。
“之前就接待过一户人家,一开始是男方家长自己上门看房,在看了两三次后,觉得我们推荐得不错,房子性价比挺高,房龄又不大,很适合新人结婚。”李先生表示,没过多久男方父母就拍板要了房子,可谁知才过了一天,女方家长就急匆匆打来电话,说他们也得“验验”房,房子不好他们就坚决不要。“这不是让我们中介为难嘛,一边铁了心要,另一边又提出"亲自看了再说",到底该听谁的,总不能"出尔反尔"让房东以为我们中介在从中作梗吧。”在中介致电男方家长后才得知,由于解释三强化了房屋的“产权意识”,现在女方家长提出要参与共同首付,所以这房子要不要,还得过了他们这一关。
中介表示,最后,女方家长没有看中这套房产,“原因无可厚非,确实离女方娘家远了点。一来一去几个小时,做父母的看望女儿肯定很不方便。”记者了解到,如中介李先生所言,自婚姻法新解释出台后,双方家长共同拍板的案例并非个案,在另一家杨浦区的中介门店,还有双方家庭齐集前来看房的有趣场面。“一套市光新村的房子,让两家父母一起过来,着实把我也弄得有点尴尬,细问下,才知道是一起交首付的,换言之,都是我们的客户。”该中介透露,由双方家长共同出面看房的家庭往往比较挑剔,也存在一定的“己方偏向性”,不过,总体而言都是为了子女幸福,所以想到达成共识并非相当困难。“就是当中介的累点,照顾好一家不行,还得考虑另一家的想法。”
记者 陈弋
客户咨询量上升中介经纪人补课
记者向不少一线经纪人了解,虽然客户在心态变化上并不普遍,但也绝非毫无波澜。21世纪不动产一名经纪人表示,上周他在做客户回访的时候,就有两名原本都是匆匆挂断电话的买家反倒主动聊起“婚姻法解释三”的话题,“有一个还足足和我探讨了二十几分钟!”
一中介门店小魏告诉记者,她手头有一个客户,就是因为“婚姻法解释三”的出台索性放弃了购房计划。“也是纠结于产权归谁、房款怎么出的问题,和女朋友闹得有些不愉快,所以暂时不购房。”
记者了解到,因为目前客户咨询此类问题的情况比较多,所以不少中介最近都在组织一线人员做系统培训。“每周的例会、每天的晨会,都会有针对地组织经纪人研读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分析遇到的相关问题,以便给客户解答。”记者 王婧
相关阅读:
选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选房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选房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选房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选房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选房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选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选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