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保障性住房有质量问题将问责监管部门领导

2011-08-26 09:11    作者:   来源:  

  东北网8月26日讯 25日,哈市纪委和哈市监察局联合下发《哈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若干纪律规定》,要求承担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违规为亲友谋取社会保障性住房或办理手续提供便利。保障房出现质量问题追究监管部门责任。本规定自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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