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调控”神话了住房焦虑

2011-08-26 06:30    作者:   来源:  

  最近,最高法正式发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开始实施,“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等规定体现了“物权优先”的原则,“房事+婚事”顿成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网友纷纷惊呼,这不是“乐了地产商,愁了丈母娘”吗? 首先,我们要赞一句,《婚姻法》本次司法解释紧扣社会焦点,房价管不了,总能管管关于房子的物权关系吧?是啊,现在的房子动辄百万,砖砖瓦瓦都是几代人的心血,感情伤了是小两口的事,怎么善后却关乎几家人的利益、脸皮,国人之好斗必然在这种时刻体现得淋漓尽致,长此以往,又伤了社会和谐、世道人心,把离婚大战“调控”一番,显然极有必要。 摆在这种“调控”面前的模板是房价调控,“限”字诀很难学习,“以德服人”也是困难重重,于是,我们看到了时代特色和近似《公司法》的新《婚姻法》。 男女情投意合,准备把婚姻作为感情的延续和升华,那么就一齐办一个“公司”吧,嗯,是组建一个家庭。不管怎么称呼,出资比例一定要搞清楚吧?《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其实还很简陋,它把“物权”考虑得比较清楚,但我们知道,“出资”其实是多种多样的,还有劳务出资、技术出资,不可能把“公司”经营的主要目标,也就是房子,只按实物出资比例分配。 说到这里,问题出来了,婚姻“经营”的难道不是爱情吗,从何时起变成了房子?难道商业时代,人们每个毛孔、每种关系都要渗出金钱的味道,这样才叫“与时俱进”吗? 曹雪芹看罢,估计要评一个“满纸荒唐言”。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男女结合就是“水泥”,这《婚姻法》是比《红楼梦》还要《红楼梦》啊! 好吧,举世都在“经营”,一个含混不清的“私奔”都能挑动全民热议狂潮,人人都有“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冲动,但想想房价物价,还是算了吧,还是回到技术性的冰冷上吧! 当然,《婚姻法》体现“技术性冰冷”是好事,它如果被解释得感情充沛,又到哪去找道德法庭呢?所以,除了物化它,难道我们还能神话它吗? 有人说它保护强者,有人创造出“一房一妻制”的热词,还有人说它让房子归房子,婚姻归爱情,反而提高了人们的幸福指数,其实这些都是“神话”,它怎么发挥作用,取决于判决而不是想象。这个时期,《婚姻法》司法解释体现出住房焦虑,下个时期也许是子女焦虑,总之不存在以不变应万变的东西,我们适应这种变化,尽最大努力让德性、慈悲、关怀体现于婚姻关系存续的意思自治,或许更能超越于时代之上,获得心灵安全,而不是一味的财产安全。

admin

相关阅读:

选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选房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选房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选房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选房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选房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选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选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